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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聚食品安全法
发布时间:20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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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历过四审、横跨三年、历时一年多,为系统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保障。《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统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取消食品“免检制度”、 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等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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