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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居民可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发布时间:2009-3-23     来源:人民网          [关闭本页]
  今后,只要征得农民同意,同时又符合一定规范,城市居民就可以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近日,北京市农委主任王孝东做客城市管理广播时表示,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只要是农民愿意的,城里人想到农村去搞种植业、养殖业都是可以的,“但必须守规矩”。 
    据王孝东介绍,今年市农委将对全市开展一次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检查,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农民土地流转。 
    在被问及城里人是否可以到农村包块地搞个农场参与土地流转时,王孝东表示,都是可以的,但有些原则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是依法自愿有偿,“这是必须要坚持的,必须是农民自愿,不能强迫”;其次要有一个公平的价格,双方平等地协商,根据市场行情来定,尤其应该有一个增长的机制,“比如这个价格1000元/亩,有的可能签订了10年的合同,不能说每年都1000元,应随着市场变化而增长”;再次,政府各级组织不主动动员城里人到农村去承包这些土地。因为农民的土地既承担了生产功能,也承担了生活保障功能。“城市资金量很大,如果一下子去农村,会产生农民失地的情况。让农民城市化要一步步地走,不是城里人一下子到农村去”;最后,城里人承包农村土地,要经过土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讨论,批准后才可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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